張貼日期:Jan 04, 2018 8:35:46 AM
Q
吳君想請教一下關於公司負責人的問題。
目前吳君的名字是給吳君家人開公司使用,吳君曾經嘗試說服家人更換名字,比如說:用其他兄弟或父母的名字。
拒絕理由是他人身上都有卡債或跳票紀錄之類的,所以不能用。
請問如果今天吳君兄弟(如: 吳大哥)身上有卡債,這樣可以將負責人由吳君的名字更換成吳大哥的嗎?
如可以更換過去的話,那吳大哥私人的債務會跟公司有關係嗎?
卡債銀行會去扣押公司的帳戶嗎?
A
吳先生,您好:
如果貴公司屬有限公司,則負責人之債務不會波及公司之股權;
若貴公司為行號或獨資,則負責人之債務因無限責任會被追償。
但因票據法之緣故,不論屬有限公司或行號,皆無法申請票據。
事涉個人財產及負責人所因負的相關法律責任(甚至於限制出境或刑事責任),
建議不要隨便借名掛人頭,即使為自己的親人,最好不要,因負責人負完全責任。